业务简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阳光就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我平台现开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习接收”业务。
符合要求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通过本业务申请办理。
需要办理此项业务的申请人,请在工单类型选择“业务”;工单类目选择“公众-业务类-毕业实习接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星海办事“一网通办”(https://service.leexinghai.com)在新工单申请中选择“业务”;工单类目选择“公众-业务类-毕业实习接收”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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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单位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流程继续往后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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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将收到的材料进行整理,确定申请人申请实习的企业信息、岗位、薪酬等内容。将相关信息通过受理进度模块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对应的平台上准确填报相应信息点。填写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在受理进度模块告知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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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将申请人填报的内容进行登记,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完成报送后,通过受理进度模块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进度通知后,向所在学校的实习指导老师或学校相关负责老师提出审核申请。待普通高等学校方面完成审核后,受理单位完成实习/就业协议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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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普通高等学校都完成签章后,协议生效。申请人开始进行实习/任职。
办理时限:通过【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学生端及微信小程序提交的申请人,办理时限为 7 个工作日;通过其他三方平台提交的申请人,办理时限为 14 个工作日。申请人亦可通过工单动态或在提交工单时预留的电子邮件查询实时办理信息。
材料清单
1.申请人实名信息;
2.申请人意向岗位;
3.申请人签订协议的协议期;
4.申请人所在的普通高等学校提供的实习文件材料(如果有);
5.申请人所在的普通高等学校提供的三方协议书(如果有)。
受理单位
依实际情况分配实习单位
收费信息
收费标准分为两档:为180元/次或260元/次。
另请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hsoXxcMTmBCPMpmY_9DB4Q
业务附件
到 现 场 次 数 不超过1次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